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事项:
(一) 集中办理时间:
9月3日 9:00-15:00
(二) 地点:管院308办公室
(三)请各位同学当日务必携带学生证
二、注册要求
(一)注册应当在缴清学费后进行。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二)研究生当日无正当理由不缴费注册的,予以退学告知;
(三)研究生缴费后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应向所在学院提交请假报告,经学院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注册期限;
(四)遗失研究生证的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持有效证明到所在学院报到,研究生证补发后一周内到学院补盖注册章;
(五)休学期满的研究生应当在开学前一周及时办理复学申请手续,经批准复学后,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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